说是家,其实不过是一个狭小阴暗,又潮湿的出租屋。
也是十三年前我与沈欢在一起的时候,租过的那间地下室。
我以为,沈欢不会再想起这个地方,才租了这里。
却没想过再次见面,会是她状告我的那天。
我看着贴满整个房间,见证我与沈欢点点滴滴甜蜜过往的证据。
我的视线掠过我与沈欢青涩的合照,又掠过我们一同画下的幼稚涂鸦。
掠过我们玩笑一般写下永不分离的爱情誓言。
那时候的我们,真的很恩爱。
我们也是真的以为一切都会变好。
可惜,老天总是不遂人愿。
沈欢检查出了肾衰竭,必须马上进行肾脏移植手术。
在匹配出结果后,
我毫不犹豫的要将自己的肾捐给她。
即使代价是我的身体永远无法康复。
是我可能会死在手术室。
是我会以后再也不能好好爱她。
于是在手术之前,我让她签下了离婚协议书。
我不想她因为我的死,而后悔一生。
离开沈欢后,我停了自己所有的药。
在身体本就无法吃太多东西的与甜食的情况下。
三个月内,增重五十斤,达到了捐肾要求。
想到这,我的视线定格在一份沈欢创立慈善医院的报纸上。
看着报纸中她意气风发的样子。
我心中忽然泛起酸楚。
十三年过去了,她已经越走越远,如同当初我的期盼那样。
可曾经的种种,却再也回不去了。
我终于下定决心。将墙壁上所有过往一切的甜蜜相爱证据一一扯下。
如同撕碎自己曾经的过去,最后丢入火种。
看着被烧成灰烬的回忆,我换上了外套,准备去送外卖。
因为身体原因,很多老板不愿意雇用我。
那怕是最基本的杂工,他们也会嫌弃***活慢。
送外卖是我仅有的能赚钱的工作。
我总要活着。
只是没想到,我会在送外卖的时候,碰到沈欢。
房门自动打开,我愣了一下。
见客厅中坐着一群人,我犹豫了一秒后还是走了进去。
“沈小姐,您的蛋糕到了。。。。。。”
抬起头,我看到了一双熟悉的面孔。
是沈欢与她的朋友们。
虽然只有一双眼睛,但沈欢还是认出了我。
她的眼底闪过一丝痛苦,转而燃起无尽的的嘲弄。
我强忍着不适,尽力躲避她的目光,伸手将蛋糕放在桌子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