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单、粗暴、野蛮,但是有一种粗狂的美感,跟现代篮球,动不动就是一个防守违体不同,这个时代的防守无论内外,都透漏着一股杀气,‘挖眼’‘糊脸’‘拽球衣’简直就是家常便饭,就场上这群人,你把篮球拿走,他们没准直接打一架也丝毫没有违和感。
现代篮球中,很多人无法理解巴克利这样的体型,竟然是最好的号位之一,可实际观看巴克利打球,那就是小鸡拉屁股的过程,这家伙别看又矮又胖,可他有后卫的度与灵活,内线的力量跟爆!
再加上那肥大的屁股配合背打,确实横的很不讲道理。
但是更离谱的是。巴克利这样的人,竟然被乔丹压的一生无冠,被马龙压的不是时代第一大前,被奥拉朱旺压的甚至不是华丽内线。
一个怪物横飞的年代。
罗尼塞卡利、布莱恩肖、格伦莱斯。
这三位一流球员共同铸造的热火一番三代目,不可谓不努力,不可谓不强大,在这个常年场均分都在o上下的时代,他们几乎可以稳定拿到+,这已经无限接近全明星水平,而塞卡利更是在本场比赛里贡献了分o篮板的两双。
然而……他们被巴克利的屁股都给坐到了下面。
巴克利这个怪物全场打了分钟,拿到了分个篮板,更特么扯淡的是,这肥猪竟然还有个抢断,以及数不清的有效防守。
属于攻防两端无限续航。
热火队失败了,他们垂头丧气,就连观众席都是嘘声一片。
可是么……秦宋觉得,他们这就是塞翁失马,毕竟,身边这群小虫子,已经双眼真闪光的看向了查尔斯巴克利,那家伙正在对着观众席挥手嘚瑟,殊不知,o分钟之后,当这群虫子挥舞着‘白色通行卡’一路冲到费城人更衣室的时候,查尔斯巴克利就成了一个走路会摔倒,喝水都找不到嘴的运动白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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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可怜的孩子。
没有了球技跟那天赋异禀的运动天赋,他就只是个爱吃披萨的肥猪了,不会飞。
找到了第一个受害者,把巴克利的球技储存在一颗篮球里,随后虫子们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。
怎么说呢,秦宋就觉得吧,这群虫子,难怪他们只是虫子而已。
就这群虫子掌握的科技,你特么还抓哪门子‘卡通人物’表演卖钱啊,就这各种黑科技,出门用飞碟,这特么征服地球大概都是分分钟吧!?
一面吐槽虫子的格局,秦宋一面跟着队伍找到了博格思。
这是第二个受害者。
接着就是布拉德利跟尤因,这群虫子组团的眼光还不错,挑选的人未必是时代最强,可确确实实更适合一支纯进攻为主的球队。
博格思的控球能力以及灵巧,布拉德利的高位投射,尤因那堪比金刚的篮下技巧以及巴克利惊人的运动能力,而接着,就是秦宋要‘选衣服’了,原时空他该选择的是‘大妈’拉里约翰逊,加强了球队在中距离的策应能力以及杀伤力。
可实际上,约翰逊对这些‘詹皇’很擅长的事情,做的属实一般,他的舒适区跟巴克利比较吻合,都是那种矮个子不怂,看见篮筐就硬上的角色。
秦宋对他没兴趣,现在能引起秦宋兴趣的,是那个曾经叫做‘篮球之神’男人的好友,斯科蒂皮蓬。
一个又名皮二爷的奇男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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