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下那软绵的大玩意儿,通体暗黄,跟枯叶的颜色差不多。
不知已经被困了多久,反正是已经死了,不然被这么踩着,肯定早就蹦跶着乱踹自个儿了。
林默跟阿旺闻声凑了过来,他伸头一瞅。
嚯!是个狍子!
还是个成年体的,体重少说五十斤出头!
“哇!”阿旺惊叹一声:
“这陷坑瞅着这么浅,居然能猎着大玩意儿!”
林默笑了笑,毫不掩藏地解释道:
“这不是单纯的陷坑,而是人工沼泽坑,这种细胳膊细腿儿的,一旦踩陷进去,腿脚就使不上劲儿了。”
听了这么一嘴,苗青松和阿旺兴奋地连连点头,又涨知识了!
果然跟着过来没有错,多少都能学着本事!
林默的脑子里已经把这头狍子列出了十几道菜谱,一碟碟各种手艺烧狍子肉的图片在脑子里轮播。
哈喇子都要被馋得流一地。
但是不行,要是就这么吃了,就没了。
很久以前爹还活着的时候,他有一手熬皮冻的好手艺。
小时候但凡爹逮着了野味儿,多会给熬成皮冻子,皮冻子的保存时间跟腊肉差不多长,只要冷藏就能保存很长时间。
再加上现在是秋天,十斤肉就能熬二十多斤皮冻子,够一家子天天顿顿有荤腥地吃一个月的了。
回想曾经吃过爹做个皮冻子,哈喇子真流了出来。
熬!
但是熬出来之后,先不自个儿吃,去问问村长他的门路收不收皮冻子,他记得北边的毛子是喜欢吃皮冻的。
嗯,概率很大,撞撞试试!
“狍子先给拖出来扔这儿,咱们这趟主要是撵兔子。”
“争取咱们仨儿,就能满足村里所有人搞养殖需要的所有苗子!”
“好!”
林默一声吆喝,苗青松和阿旺一点异议都无,无条件跟随!
撵兔子对他们来说已是驾轻就熟。
一个捆柴火,一个找洞子,林默则去找合适的撵兔下坡,然后就在下坡处等着。
“找见了!”
阿旺很快就咋呼起来,都不用再叫喊,苗青松就抱着柴火小跑了过去。
瞄一眼林默的方位,心里就已清晰撵兔子的路线。
烟火熏人的弥漫开来之后没多久,不远处的侧方丛林底下就冒出来了烟雾。
还没瞧见兔子,苗青松就果断提前预判地扑过去。
果然在他抵达后没几秒,一只通体灰黄的漂亮野兔就从里头蹦跶了出来。
“嘿!”
“啪。”
一个将兔子往坡下撵,撵的兔子才蹦跶了一下,旋即就乱撞着往坡下滑摔。
早已等候多时的林默随手用筐子一扣,一只漂亮的金毛野兔就到手了。
太阳底下,金毛兔的毛色那个油亮金黄,还带有渐变感,越往两侧这金黄就越灰淡。
若是做成毛领子,那真是绝了,再戴个墨镜,满满的黑涩会大哥的荣华富贵感。
大半天扑棱下来,随后逮着的兔子大多都是树皮那种枯灰色。
枯灰色单看不咋好看,但是做成皮草,只要款式设计的好,依旧阔气的紧。
本想给小花先做一件的,但村长那边是确定收兔毛皮的。
先挣钱,就算不能给小花做皮袄子,有了钱就能给她做新的棉花袄子。
还有野鸡的毛也能用来做羽绒袄子,羽绒袄子比棉花袄子更保暖的。
“嘿嘿嘿,财了。”
快要傍晚时,撵了老长时间兔子的仨人,渐渐连带来的麻袋都不够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