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御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,如果不看身下的轮椅,只看上半身的话,几个月的工夫,镜子里的男人虽然比之从前还是清俊了不少,但是肉眼可见长肉了,脸色红润了,不再苍白瘦削得像鬼了。他找回了自己从前三分之二的帅气模样了,那自信便也找回了七七八八。
四舍五入还是一呢,何况是七七八八?
自然,他的重生全都归功于凤英。
这也就让常御产生了错觉,凤英是想要跟自己复婚的意思。
稍想想就能肯定以及确定这个事情啊。
之前他那个鬼样子,她都能对他不离不弃。现在他的身体养好了,把帅气的脸也找回来了,颜值回春,她不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?
所谓患难见真情。那场火灾就是试金石。
凤英她敢摸着良心说她对他没有真感情吗?如果她敢说个不字,就让他出门被车撞死!
常御自信心爆棚。
他很自信,也很自负。
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,以后或将永远铭记。
因为,他今天打算跟凤英求婚了。
如果她同意,那么今天就是以后的复婚纪念日,你说特殊不特殊?
腊月底了,快要过年了,过年前添一桩喜事,家里添丁加口,这年定然会过得热热闹闹的,再不似以往冷清寂寞。
这张脸帅气依旧,到时候重拍婚纱照,他这张脸不会让照片上玉人的颜值打任何折扣。凤英没有理由会拒绝他。时机差不多了,是时候该行动起来了。
常御翻出当初凤英离开时留下来的那枚钻戒,把衬衣领子理一理,确保它不多不少地露出毛领领子来。薄毯也拉了下,不多不少地盖住下身。戒指放进裤兜里,面色如常地坐着轮椅出去了。
今天周末,幸喜天气也这么给力,初晌的阳光斜着打进客厅和书房,一半在阳光里,一半在阴影里,像他隐秘的心事,激动紧张又有些惴惴不安。
凤英在厨房里准备做午饭了。
有人敲门。
她擦净手去开门。
花店送来红玫瑰,一大捧,把凤英的脸都遮住了。
红艳艳的,把她光洁的脸蛋儿和额头也映得通红。
常御滑着轮椅从工作室里出来,手伸进裤兜。
一枚小小的圆圆的东西硌着他的掌心,先已握了半天,都握热乎了,黏着他手掌里的热汗,又放回裤兜里。几分钟后他又拿出来,然后又再放回去。反反复复好几次,才终于等到鲜花送到了,他赶紧把那小玩意儿又从裤兜里摸出来。
凤英捧着玫瑰花咬着红唇关了房门,回身就看见常御从书房的玻璃门内坐着轮椅出来。
他静静地看着她不说话。
凤英微有点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