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然后她就盯上你了?想把你的东西抢了证明自己?”
“对。拿到了我公司的股权,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,但查到了卜清文的事,已经足够威胁她删掉证据。”
我沉默片刻,轻声问:“所以哥,你真的做过那些事吗?”
电话那头的人哽住了,我知道这是默认,不想再问,便说道:“秦明月也是够狠的,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学生,怎么有胆子和老油条夺权?”
“嗯,她好胜心强,成长地迅速,第一面见到她还是个无脑的,几年时间,就变成现在这样了。”
“笑里藏刀,虚情假意,耐得住性子,狠得下心。”我如是点评道。
“大概是她妈对她寄予厚望,还有出于对亲爹的报复。”卜千秋淡淡说:“难啃的硬骨头。”
挂断电话前,我哥在听筒里突然道:“抱歉,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了。”
扔下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,电话里就传来一阵忙音。
我知道他说的是他刚成年时,游走在灰色地带帮人办事的事情,他是在对我道歉,更是在对那些人道歉。我知道他没办法了,只有那个来钱快,但我没法相信他会主动开口说:我没有办法了。
在我印象中,他一直是那个披星戴月,一身风雪的盖世英雄,曾几何时听过他主动低头?这是第一次吧。
他在我心里的完美形象终于有了裂缝。
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,当笑着说不苦的人终于卸下盔甲,当神话不再是神话。
此刻心里意外的没有厌恶,只有心疼。
他也有不完美的时候,他也有没有办法的时候,他做了错事,此后一生都永恒歉疚,犯下的罪恶,永远无法弥补。
他只得苍白道歉。
真奇怪,我知道他干了坏事,我还是喜欢他。
似乎只要我活着,我都不会忘记爱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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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病更新,电脑还出了点问题码字老是闪退,膜拜一下自己
单机写文,在作者有话说里说点废话,不然太无聊。
这个故事断断续续写了一年,对于三分钟热度什么事都干不完的我来说,写了这么多俨然是个奇迹。这本其实特别仓促,四万字时候才有大纲。就是个脑洞,文风也和平常的不一样,不知道当初自己怎么敢写的,还是从未尝试的第一人称算是处女作,扑街,但我还是想写完,因为我很喜欢女主。
二世祖式的张扬少女,带点刻薄,偶尔蠢萌,我最喜欢她,也最心疼她。
这本书最坚强的角色,卜千秋。
最矛盾的角色,秦明月。
最纯粹的角色,纪肴。
以及最鲜活的,卜苍声。
起名时觉得这名字又怪又苍凉,也不怎么好听,但鬼使神差取上了,然后有了我们看到的笙笙。
ps:哥当时干的事算饭醉,帮人删删监控录像,毁点证据。但没有牵涉任何人命,没有间接害死过人,就是帮二世祖们行点便利他确实犯了错,但剧情需要他不能进去,如果这点有争议,那我把剧情走完以后让他进去蹲几年如何。
pps: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…这句话其实用了天籁纸鸢《花容天下》中一句话的句式,不知道可不可以,但我很喜欢…如果有争议我就改掉。
原句:“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,当目空一切的人忽然有了牵挂,那么神话将不再是神话。”———《花容天下》
故人旧重逢
回英国后,我见了两个人。
第一个人是姜灵韵,六月份她从纽约跑来见我,机场里刚见到她,大小姐就风风火火地冲我大步走来,行李箱滚轮嘎吱嘎吱,她尖尖的美甲戳了戳我的额头,上来就是毫不留情地一通骂:
“卜苍声你真的太牛逼,不见面两年你居然窝囊成这个德性,秦明月都骑到你头上,明天你是不是要蹲到她家门口给她当镇宅石狮子?”
我无力反驳,只道:“她家门口没有石狮子。”
姜灵韵把墨镜摘下来,理了理染成棕色的卷发,挑起单边眉:“闭嘴,你再说我就把你空运到她家门口。”
少时故友又重逢,讨论的第一件事居然是亲明月的石狮子。
两年不见,姜灵韵已经从趾高气昂的大小姐变成了大小姐ps版,简称女王。我不敢反驳,她真的会把我空运过去。
提及我和我哥的事,她只搁下一句“高中就看出来你俩不对劲”,除此以外什么也没说,不赞成也不反对。但我想,她是高兴的。
伦敦六月总算生出一丝鲜活,街道不再是古板的青灰色,不过女王还是抱怨天气差,我卑躬屈膝:“必须上报大使馆,英国的鬼天气坏了女王心情,女王要诛天。”
女王给我当头一棒。
最后她和来时一样拽着行李箱昂着头大步流星走,不犹豫、不停留,我知道这就是姜灵韵,张扬潇洒,不煽情。
突如其来出现在我生命中,又突如其来地走。
第二个人,是肖霄乐。
那事过去之后我本以为我们会老死不相往来,没想到那天秦祺雅神色挺肃穆地告诉我他要见我,我鬼使神差,还是同意了。
肖乐把我约在公园,似乎是想让我稍微放下警惕,又好像是想让我回忆起曾经我们三人在这里聊天散步的日子。
已经是秋天,一眼望去是点点黄褐色的山胡桃树和香枫树,英国的秋冬很美。
肖乐穿着长风衣,靠在一棵橡树上仰着头看天,听到脚步声,他微微低头,看到我之后有些生涩地道:“好久不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