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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(第1页)

第21章谢桑榆:FYI

不过话说回来,这种“编曲比赛”总还算是“有益的竞争”,总比互相鄙视要好。

杰西卡无奈地摇头:“行吧行吧,帮你们看看。先放谁的?”

谢桑榆正准备回答,丹尼尔忽然一个箭步冲上来:“等等!为了保证公平,不应该匿名吗?”

柏然踱步到电脑后面,看了一眼工程界面:“我没意见,反正我俩自己知道哪个是谁的。”

辛西娅拉来几个凳子,率先在柏然和谢桑榆对面坐下,很有评委架势地翘起二郎腿:“那就开始吧,我们听完再排练。”

杰西卡和丹尼尔也过去坐下,三双眼睛直勾勾望着电脑屏幕前的柏然和谢桑榆。

谢桑榆把光标移到播放键,转头跟柏然交换了眼神,得到肯定后,轻轻敲了下触控板。

第一首播的是谢桑榆的。播放指针划过编曲轨道,音乐从排练室角落的两个蓝牙音响里传出来。

谢桑榆的编曲跟他之前写的歌完全不同,没有了bedroommusician特有的、昏暗暧昧的low-fi气质。前奏开头就是闪电一般明亮的吉他音色,打击乐在重音部分加强,鲜明的青春色彩和摇滚风格瞬时铺开。到第八小节,鼓组做旋律跟随,前奏部分很简练干脆地结束,人声就卡着重拍进来。

主歌部分吉他给人声留出空间,贝斯做了一点摇摇晃晃的Lay-Back效果;辛西娅的人声轨道稍稍调大了混响,很和谐地融入了整个编曲风格。到第一次副歌部分,吉他再次加入,将整首歌的氛围推上第一个高峰。

除了乐器音轨之外,谢桑榆还做了很多有趣的合成器音色;搭配一些像素游戏风格的音效,整首歌的听感丰富又灵巧。第三遍副歌结束,随着一声清脆的军鼓敲击,歌曲直接在最高潮停止,没有尾奏。

柏然默不作声地看了一眼时间轴,整首歌的时长正好卡在三分钟。

“哇……”辛西娅最先开口,表情满是诧异:“我以为我的声音唱这种太青春热情的歌会很傻,没想到调完EQ,配上编曲之后,居然还不赖!”

丹尼尔转头看辛西娅:“自信点,你的声音唱开嗓练习都是好听的。”

辛西娅撇撇嘴,并没相信。

杰西卡凝神做思索状:“我真猜不到这版是你俩谁做的。鼓有种AVG的风格,真的……超级爽!”

丹尼尔补充:“但是贝斯还是很简单,感觉弹完会无聊到睡着。”

谢桑榆平静点头:“确实是。我和柏然对贝斯了解都比较少。后面bass旋律应该得再调整。”

轮到下一首,谢桑榆关了自己的窗口,把好的柏然的工程文件打开。

软件界面显示正在加载,电脑忽然“嗡”一下发出巨大的风扇声。柏然的工程文件非常大,打开几乎花了半分钟。看到叠了二十几层的音轨,以及铺了六分半的时长,谢桑榆忍不住轻轻吸了口气。

柏然不觉得六分半很长,在希罗公学的时候,每次上台表演,他负责排练的演出都是六到十分钟的。要是规模再大一点,二十几分钟的曲子也不是没有演过。

柏然的曲子比谢桑榆更精细,双声道的设计在排练室的声场里听得非常清楚,很明显能听到鼓组是放在声场的两边,仿佛环绕着听众。

乐曲由单轨的钢琴声做前奏,随后人声和军鼓先后加入。单薄的音乐一点一点增厚、变强,有明显的递进。每一轨的乐器听得很清楚,各自的风格特征很明确。

主歌结束后,电吉他作为旋律线的填补而出现。柏然还自己录了和声,跟辛西娅的原声叠加;鼓组也开始蓄力,音色变化跟吉他密切配合,形成像云海一样磅礴的气势,一起推进歌曲的行进和发展。

接着是一个很古典风格的转调,乐曲变速,吉他开始solo。整体调性转成明亮而富有希望的色彩,像是乌云过境之后,阳光重新出现。柏然保留了原曲中结尾时人声的拉长,做了渐弱效果,最后用双声道的军鼓单独做尾奏,留出了充足的戏剧性的余韵。

六分半的曲子播完了,坐着听的三个人迟迟没说话。

“好酷啊!”丹尼尔率先回神,但还是忍不住点出:“虽然贝斯上也没什么亮点,但真的太酷了!”

辛西娅想了想:“要我说的话,我觉得有点像协奏曲。结构上有很清晰的分野,起承转合,很像是古典乐里的几个乐章。坦白说,从含义表达的层面来看,我一直觉得《AsChocolate》是一首挺没意思的歌。但这版编曲让我觉得很有趣,会让我想认认真真听这首歌第二遍。”

杰西卡抿了抿嘴,想了想:“我觉得作为鼓手,我在听歌的时候会有偏好。就像吉他手听歌会关注吉他的部分,贝斯手会关注贝斯的部分,鼓手也会关注鼓的部分。

“柏然和桑榆都不是架子鼓专业的,这种程度的编曲要分轨去录也能实现,但工作量肯定非常大。我听完之后都觉得演奏起来会很累,更不用说你们做起来会多难了。说实话我挺震惊的,你俩对这场比赛这么认真吗?我很难相信这是你们一周之内做出来的,确定是独立完成的吗?没有互相帮忙吗?”

辛西娅失笑:“都把编曲做到这种程度了,他俩是多想赢对方啊!怎么可能还互相帮忙?”

丹尼尔点头表示赞同:“能有这种程度的工作热情,真的很可怕……”

杰西卡低声纠正:“这可不是‘工作热情’,分明是拼死也要压对方一头的‘竞争热情’啊。”

杰西卡声音并不算太小,这句话柏然和谢桑榆都听到了。两人懒得反驳,也的确无法直气壮地反驳。

谢桑榆合掌:“那现在都听完了,大家觉得乐队专辑更偏向用哪一版?”

排练室里又安静了下来,三个人各自看向不同的方向,表情若有所思。长久地没人说话。

“我先说吧,也不知道我这个答案会得罪谁……”杰西卡暗暗做了个深呼吸:“我还是觉得第一版编曲更合适。要考虑听众听歌的习惯的话,第二首的时间太长了,结构和递进太复杂,未必每个人都有耐心听完。

“相反地,第一版的编曲特征很鲜明;听八个小节,甚至四个小节,就能对乐曲整体的风格形成判断。

“乐队的出道专辑,主打歌曲,应该是一个给人留下鲜明印象,告诉所有人我们是谁、同步乐队是什么的歌曲。这样考虑,第一版确实更合适。”

辛西娅接上杰西卡的话继续说:“我个人其实更喜欢第二版。在那些千篇一律的流行摇滚歌曲里,能找到这种值得沉下心去听的、有故事递进的歌,是一件越来越难的事了。

“第二版编曲有一种行进的感觉,整体也更有感染力,非常适合演现场。贝斯部分再优化一下,就可以直接拿去当巡演开场。可如果判断标准是‘放进专辑’,那就是另一套了。

“第一版编曲很充分地满足了专辑主打曲的各种特征,时长上的约束、前奏尾奏上的克制,太符合音乐流媒的特性了。大家会想一遍一遍地循环,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感染。所以虽然很可惜,但让我选的话,专辑里还是应该放第一版。”

丹尼尔摊摊手:“好像我已经不用说了?反正不管怎样都是第一版赢了。”

谢桑榆笑笑:“还是说吧。”

丹尼尔不再推辞,很痛心地叹了口气:“其实我觉得,第二版的问题不在结构,也不在时长。现在流行音乐的时长又不受制于唱片技术,Queen的《BohemianRhapsody》,Oasis的《ChampagneSupernova》都很长,但也都放进专辑了。

“第二版的编曲真的很酷,酷到让我想起身鼓掌送花的程度。但问题就在于它太‘好’了,好得让人想要膜拜;听歌变成了很正式严肃的事,像是一定要正襟危坐似的。第一版就不一样,我下楼倒垃圾,等咖啡的时候都可以听;完全不会有压力,是很随性的。”

辛西娅朝丹尼尔看:“所以你也觉得第一版比较合适?”

“嗯。”丹尼尔点头:“而且贝斯也很好改,不用担心单独改贝斯对整体结构的影响,但第二版就会担心。”

“好了好了,”杰西卡催促:“现在可以公布谁赢了吗?我真的很好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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